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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变革的两条道路

作者:叶竹盛法律变革道路专业化制度设置客观条件相对劣势体制化程序化

摘要:法律变革有两条道路。第一条是体制化的立法途径。以某种制度设置实现政治的代表性和问责性,将民意转化为政治议题,通过专业化、程序化的协商议政途径,形成新的法律或是改变和废除旧的法律。虽然法律变革的第一条道路是主要道路,但是也存在内在的缺陷。原因很简单,但凡专业化的路径,总是将一部分人排斥在外,这是由一个丰十会中人员的基本条件所决定的,因为客观上不可能所有人都掌握特定的技能和具备必要的资源参与到复杂的专业化协商过程中去。在这样的客观条件下,专业化的法律变革道路实际上排除了社会中相对劣势的群体,他们成为旁观者,而不是同一条道路上的竞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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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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