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俊杰社会治理能力领导干部公共利益最大化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治理水平中共中央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党的文件首次运用了“社会治理”这一概念。社会治理是指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因此,由“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概念上的变化,而且蕴含着理念、方法、手段和制度等多个层面的深刻变革。本文将从包容性理念、公民参与、法治思维、跨边界策略和新技术的运用这五个维度,全面阐释新时期领导干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方向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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