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尹卫国; 尹皓城市规划长官意志南京市规划工作立法工作法律程序法律效力市政府追究制度
摘要:目前,南京市委、市政府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城市规划的立法工作,明确规定重大规划要报市人大履行法律程序审定,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强调城市规划要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做到没有规划不决策,没有批准的规划不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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