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收入分配收入差距行政机关工资改革平均工资阳光工资外收入补贴江苏省
摘要: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公务员与企业平均工资之比应为1.5:1—2:1。但我国现在大致为1:3,远低于合理的比例。有些中央部委之间相同级别公务员收入之比达到1:10。因此,在2008年,国家公务员局首先面临的重担,是解决公务员收入分配难题,建立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制度。而推行阳光收入,实行阳光工资,通过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消除行政机关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统一行政机关福利,被看作是第四轮工资改革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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