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丽丽法律问题范用法规企业例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作岗位
摘要:案件简介:林某与某饭店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均为空调工。劳动合同约定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但林某的实际排班是一天上A/P班(8:00-次日8:00),两天C(补休),即三班倒。2015年5月林某向法院起诉,称饭店安排的“三班倒”工作模式导致其长期超时加班且未支付加班费,侵犯其休息休假的合法权利,要求解除合同并判令饭店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超时加班费近30余万元。饭店辩称,双方劳动关系正常存续,林某夜间工作时间应视为值班,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前述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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