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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举证职工入职时间?

作者:佚名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二倍工资印务公司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拖欠

摘要:【案例】劳动者陈某于2018年1月22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裁决某印务公司支付拖欠自己的三个月工资8550元,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21800元。陈某陈述,其于2017年5月9日到印务公司做设计工作,双方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陈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对其进行专门的考勤,工资为现金发放。2017年5月,陈某工资是2600元,6月份、7月份工资是每月2800元,8月份工资是3200元,9月份至11月份的工资一直拖欠。2017年12月8日,印务公司口头与陈某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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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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