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颜梅生竞业限制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应当普通员工用人单位竞争关系
摘要:简单地说,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一定的工作。虽然其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但许多人对此却知之甚少,乃至在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不知所措。竞业限制,并非适用于所有员工【案例】李琳琳是一家公司的普通员工。虽然在平时工作中并不会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但公司与其的劳动合同中却约定其在离职后的一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供职,否则,必须向公司支付5万元违约金。2019年元月,劳动合同到期后,李琳琳因为一时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而又急需收入来源,只好在公司附近的一家与公司有着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公司随即以其违约为由,要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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