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轩劳动者人事争议仲裁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受理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摘要:受案范围仲裁委员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争议: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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