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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修改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范围扩大

作者:王芳工伤认定范围国务院修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机动车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伤害

摘要: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决定修改《工伤保险条例》,草案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草案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出发,完善了有关制度。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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