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施倚最佳路线小腿骨折行政案件事故受伤服装厂经常居住地住所地
摘要:主持人,你好:我是一名服装厂的女工。2014年2月25日早上,我骑电动车上班抄近路,在经过一条道口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致小腿骨折。我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单位以我放着最佳路线不走,选小路为由拒绝给我申请工伤。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否算作工伤?鞍山网友李女士鞍山网友李女士,你好: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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