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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预付制下的医院医保办职能

作者:贾晓云; 张学峰医院内部管理职能医保办预付制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医保经办机构

摘要: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基础设施”,也是一种重要的“发展型社会政策”[1]。在“十二五”期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已达到95%。由于医疗服务本身具有技术性、科学性、专业性、不确定性,使医疗保险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有效增长的医保基金与无限增长的医疗诉求之间的矛盾。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人社部[2011]63号),标志着国家顶层统一设计的付费方式改革将全面展开。科学合理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不仅可以有效控制医疗成本的高涨,而且可以合理优化配置医疗资源。近年来,各地医保经办机构用经济做杠杆实施总额预付制管理,为参保人员购买合理的、必要的医疗服务,提升医保质量。医保办作为医院医疗管理的延伸和载体,应不断深化管理职能,优化医院内部的服务投入与产出行为。本文就此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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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药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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