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交流交流活动友好城市日本国主要活动大型活动旅游局文化交流开展中日两国
摘要:2005年7月在北京召开的"中日观光交流联谊会"上,中国国家旅游局邵琪伟局长与日本国土交通省北侧一雄大臣共同商议,为了更进一步促进中日两国间的观光交流,决定将2006年定为"中日旅游交流年",并围绕"2006中日旅游交流年"开展多种多样的交流活动。2005年12月,双方当局又举行了事务局级的磋商会谈,取得如下成果:1."2006中日旅游交流年"的设定日本国土交通省与中国国家旅游局共同将200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期一年的时间定为"中日旅游交流年",并将开展多种多样的交流活动。2.主要活动(日方的活动计划)(1)在对等地区(中国的省、日本的县等)以友好城市、航线等为基础,开展以青少年交流、文化交流等为主题的大型活动。(2)为了扩大以友好城市为基础的观光交流,召开共享交流活动的成功经验以及讨论今后交流方向的研讨会,谋求活性化的交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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