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德孝; 王清龙教师主体地位学校管理理念教育教学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和发展教书育人使命确立教师法社会主义建设者
摘要:更新学校管理理念,确立教师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教师主动性和积极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指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不仅确立了教师的社会地位,而且揭示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但是,我们发现,在学校的内部管理上对教师的主体地位还缺乏足够重视,因而教师的作用和潜能尚未得到很好的发挥,给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了不少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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