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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协推动农民合作化作用的再认识

作者:郑德胜农村合作化农民合作农技协新中国成立以来生产社会化农村经济再认合作社组织

摘要:我国农民合作的问题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经济还是处于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形态,农村经济要发展必然要把小生产者引进市场,使他们的生产社会化。通过合作制形式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向社会化的生产道路,是党和国家一直以来所重视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从未停止过农村合作化道路的探索,但无论上世纪50年代的农村公社化运动、农村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还是当今农民经济合作社推进,或走了弯路或仍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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