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檀美玲生活补助标准定期抚恤金优抚对象安徽省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残疾
摘要:安徽省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标准后,一级因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为80140元/年。 8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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