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严茂红跨境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非本地课程私立高等教育法规比较
摘要:加强教育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现将中国大陆、香港与马来西亚颁布的本土跨境高等教育的相关法规,从办学属性、准入门槛、审批权力、质量评估等四个层面进行比较,进而对中国内地的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法规建设产生四点启示:将中外合作办学属性划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确立分类管理的思路,同时设置最低准入标准:整合目前合作办学的审批权,既集中一部分审批权到专职部门,又下放一部分审批权给各高校;建立由政府部门、办学机构和社会组织形成的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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