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洪艳认知语法视角汉语情态动词
摘要:Langacker认知语法体系中的“发展动力模式”,“参照点”和认知构式理论等理论可以用于对情态动词“要”的解释。“要”既可做根情态,又可做认识情态。情态动词包含的描述场可以由其后的主动词具体化。“要”作为表达义务的根情态.可以与其他根情态连用。“要”所表达的否定概念通过“不”和”“没”实现:“不”可否定情态本身或者其后表达的行为或事件.否定主动词所表达的未来的行为或事件;“没”不能对情态本身做出否定,只能对情态其后主动词所表达的已发生行为或者事件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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