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昕如和离制度出妻义绝协议离婚
摘要:唐朝出现的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婚姻家庭制度的一大创举,最早规定于唐律之中,是指允许夫妻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它和与之同期存在的出妻、义绝等婚姻解除方式有很大不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离制度的精髓主要体现在协议离婚制度上,两者都是双方离婚合意的体现,并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尽管因其时代背景的制约,和离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其在当时封建社会下,与西方社会同期相比,这项婚姻家庭制度仍然具有很大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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