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健公司法人格否认适用思考
摘要:我国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已经确立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其根本出发点依然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法人制度的根基。然而,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运用和把握显得力不从心。本文旨在从司法实践的需要探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从而使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将公司法中纸面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最终走向活生生的司法实践,根本上确保并维护公司法人的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捍卫公司法人制度的根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