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艳琴; 高文婷信息技术课程中小学教学探讨信息素养课程标准信息活动法律法规伦理道德
摘要:《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标》)明确提出:“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表现在:对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达与交流的能力;对信息及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遵守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目前,除个别偏远农村学校外,几乎所有中小学都开设了信息技术课程,但就实施情况看,还存在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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