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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说课稿

作者:罗禹不良行为违法犯罪法律常识思想品德违法行为教学内容培养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健康成长

摘要:一、说教材1.教材的地位和作用"勿以恶小而为之"是粤教版《思想品德》七年级下册第八单元"法不可违"第一课的教学内容。此前学习的"法律护我"主要阐述法律的特征和对未成年人的"四个保护",针对性很强,为过渡到本课的教学起到很好的铺垫作用;本课教学主要阐述法律不仅有保护的功能,同时还有制裁的功能;而继本课之后的"法律‘雷池’不可越"、"对不良诱惑说‘不’"等内容,与本课的联系十分密切,学好这一课将为后面一系列法律常识的教学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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