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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作者:梁志文人本主义学习理论教学法学

摘要: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和方法论的创新很少运用教育理论。人本主义学习理论作为重要的教育理论,对法学教学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在法学教学中,应该坚持学生为中心,做好教师角色的转变,在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上进行创新,建立符合我国法学教育现实的教学方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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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周刊

《考试周刊》(CN:22-1381/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周二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考试周刊》秉承“以创新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的办刊宗旨,坚持“质量第一,品牌第一”的办刊理念。刊社还聘请我国教育界和学术界的资深专家、知名学者为特约编审,严格审稿制度,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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