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军兵律师费用必要律师费用纠纷过错诉讼过错举证责任
摘要:律师费用应该成为损害赔偿范围,已越来越得到许多有识学者的赞同,但是却认为一概应由败诉方来承担,过于武断。既然律师费用属于损害赔偿范围,则就应该看过错方在哪一方。哪一方有过错,就由哪一方来承担。至于过错的举证责任,则应该由败诉方来承担,这是基于推定原则、举证难易程度和诉讼价值等因素的考虑。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考试周刊》(CN:22-1381/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周二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考试周刊》秉承“以创新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的办刊宗旨,坚持“质量第一,品牌第一”的办刊理念。刊社还聘请我国教育界和学术界的资深专家、知名学者为特约编审,严格审稿制度,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省级期刊
人气 537447 评论 49
人气 401297 评论 51
人气 383908 评论 44
人气 364747 评论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