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廉睿; 李娜; 马辉回族习惯法伊斯兰教法国家法法治建构模式
摘要:作为民族法律文化中的一种,回族习惯法具有鲜明的伊斯兰特性,并在发展进程之中融入了中国本土元素。采用系统论的研究方法,可以发现回族习惯法的运行机制及其内在结构显然迥异于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法。基于回族习惯法所具有的规范属性、教育属性和文化属性,其依然可以在当代建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语境之下扮演重要角色。基层社会可以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对回族习惯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话语转化,回族自治地方可以通过"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的途径对回族习惯法中的合理内容进行吸收,地方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可以综合运用包括回族习惯法在内的一切社会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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