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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权与政府资助项目成果转化的关系探析

作者:唐素琴 李科武介入权政府资助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成果转化

摘要:介入权是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平衡机制的支点,它的存在使得政府资助的知识产权归项目承担单位所有具有了法律上的正当性。美国拜杜法案和我国科技进步法第20条都规定了政府资助项目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介入的相关内容。成果转化状况是介入权行使的重要条件,其目的是督促科技成果向产业界转移。介入权法律制度的构建有助于推动政府资助项目的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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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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