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今知识产权利益平衡原则著作权制度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著作权人
摘要:利益平衡是著作权法的核心目标.自诞生之日起,著作权法始终追求在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维系一种平衡.著作权法的平衡从两个层面得以实现:分配机制和市场机制.分配机制,系由著作权法对各方权利义务作出规定,权利限制和例外就是这种机制的核心要素;市场机制,即通过授权许可合同使权利人和使用者各自"得到自己想要的",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两种调节机制在模拟环境下为利益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数字环境下,著作权保护作品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的传统利益平衡如何实现?权利限制和例外规则是否适用、应作出哪些调整?使用许可合同这一平衡机制如何发挥作用?这些问题已成为数字环境下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著作权权利限制和例外的法律根据进行分析后,对如何进行调整提出了一些基本想法.第二部分分析了利益平衡的市场安排,提出一些可尝试的"获得授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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