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再论著作权侵权赔偿额确定的就高原则

作者:詹启智著作权侵权赔偿额就高原则就低原则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摘要:就高原则是在侵权赔偿上坚守"就高不就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原则的理论概括。研究发现,著作权法施行前期,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额确定曾实行就高原则;2000年之后以"陈兴良诉国家数字图书馆案"为标志,就高原则迅速裂变走向就低原则,造成了权利人普遍的"赢了官司赔了钱",从根本上违背了著作权法的宗旨。著作权侵权赔偿额确定的就高原则,有现实明确的法律基础但未得到充分尊重。施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著作权侵权赔偿额确定呼唤就高原则,新时期需要重新确立侵权赔偿就高原则的权威地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科技与出版

《科技与出版》(CN:11-3209/G3)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