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顾淑云校对人员责任专业技术职称新闻出版总署整理工作监督检查出版社负责
摘要:新闻出版总署早有规定:“出版社每出一种书,都要指定一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校对人员为责任校对。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工作,监督检查各校次质量,并负责付印样的通读工作。”根据这一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笔者认为责任校对在实际工作中的责任应为以下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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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出版》(CN:11-3209/G3)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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