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坤; 王作敏排污权交易总量减排发展现状法律地位
摘要:排污权交易的前提条件是排放总量控制,如区域的环境容量已呈饱和状态,就不会有排污权剩余,更不会有排污权交易,文中重点针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实施现行现状进行了分析。排污权交易制度在美、德等国家已比较完善,值得我国借鉴,该文通过对我国现有问题,结合当前排污权交易的实际情况,提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研究发展趋势,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设计和建立提供借鉴,笔者认为我国排污权交易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加强对排污权交易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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