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琳琳诉因制度诉因审判对象诉因变更公诉事实同一性
摘要:日本诉因制度(C0unt)产生于由职权主义向当事入主义转化过程中,根源于当事入主义诉讼构造的诉因制度在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还属尚未开发的领域。 诉因制度对由检察官设定及变更审判对象(诉因)的权限予以广泛认可,检察官所进行的诉因变更,只要在不妨害公诉事实同一性的限度内,原则上就会被允许。这样,不仅法院的审判权限及义务被限定在诉因事实内,而且诉因对被告人也起到了防御告知的作用。通过研究诉因制度,可以明了起诉的效力、审判的范围及我国目前争执较大的法官是否有权改变罪名等诸多理论及实践上都不十分清晰的问题,同时,这一制度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整检、法关系,保持检察机关公诉的稳定性以及防止司法权的滥用都有着理论及实践上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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