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春梅康复教育重度残疾实践探索个别化教育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近年来,党和政府、社会及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为残疾儿童创造受教育机会,残疾儿童入学率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重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仍然存在诸多困难,那么如何保证特殊教育学校对重度残疾儿童能有效开展康复教育,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协调沟通,整合多方资源特殊教育学校作为对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的骨干力量,不仅要积极主动的去开展工作,更要积极和县级、乡镇残联、医疗康复机构以及普通学校进行沟通,有效解决送教上门过程中各部门之间协调不足、资源分散、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根本性问题,从而全面整合特教学校、家庭、医疗机构、社区等各种资源为送教上门服务,为重残儿童送教上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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