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世文技术壁垒检疫措施贸易技术法规澳大利亚政府条例部长理事会管理制度
摘要:14澳大利亚 14.1贸易管理制度 14.1.1技术法规的制定 澳大利亚的技术法规由政府各部门、国家法定机构或委员会等制定。一些政府条例可由部长报总理同意后批准实施。正式的法规则需呈送内阁讨论批准。全国性法规由部长理事会决定。大部分技术法规都须呈送议会审议、批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口岸卫生控制》(CN:12-1297/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口岸卫生控制》成为卫生专业技术交流的平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园地;对外宣传扩大检验检疫系统影响的窗口。面向三大领域: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学检验。主要栏目:卫生检疫管理与卫生监督、传染病监测、旅行卫生保健、实验研究、综述、译文、媒介生物调查与分析、来稿摘编。
部级期刊
人气 534120 评论 43
人气 163541 评论 70
人气 109226 评论 62
人气 95163 评论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