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翟巍公平竞争行政垄断环保豁免标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摘要: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框架下,环保豁免标准的建构不但体现了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特征的社会公共利益,而且有机契合我国绿色发展战略的要求。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环保豁免标准缺乏精细化与明晰化特征,因而政策制定机关在具体实施这一标准时,可能通过滥用该标准的方式掩盖抽象行政垄断行为的违法本质,从而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维护本机关狭隘的本位利益。为了防范与避免这一潜在危险,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机关有必要厘清我国现行环保豁免标准的基本构造,明晰该标准所涉及的环境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并借鉴域外先进模式进一步修正与优化该标准的具体内容与实施机制,增强该标准参考指标的可量化性与可证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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