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笃笃自愿一致性标准强制性标准frand承诺许可费
摘要:在美国标准体系中,出于特定公共利益的需要,自愿一致性标准经政府采用而成为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中专利许可费的认定,并不仅仅以遏制专利劫持为目的,而是以实现公共健康、公共安全或环境保护等特定公共利益为目的。为实现特定公共利益,标准化法和专利法的作用较为有限,反托拉斯法则能够以维护市场竞争为核心为其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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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政策研究》(CN:10-13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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