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莉萍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困境对策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为一种去中介化的新型融资形式,在我国主要包括网络支付、网络融资、网络理财三种类型。美英两国对互联网金融均采取宽松的监管政策:在美国体现为原则性的监管、在英国则体现为“监管沙箱”式的监管。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美英两国宽松的监管政策对我国来说有很多借鉴意义。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分业监管的分割性、地域监管效率低以及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缺失的现实困境,因此有必要借鉴英美两国的监管经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实现混业监管、赋予地方政府独立监管权、实现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与央行征信系统的对接,从而促进该行业的稳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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