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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运输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作者:王振中水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计量定期租船运输业务航次租船固定费用出租人

摘要:1水路运输企业有关收入的规定 水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的定义如下:运输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内河或海洋旅客、货物运输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计算运输生产量的航次租船与定期租船的船舶出租收入。由于光船租船被看作一项财产租赁,因此光船租船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应作为运输收入确认。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光租一般租金较低、租赁期限长(一般长达数年),由出租人计提折旧,固定费用与变动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人员、航次均由承租人安排。光租方式取得的收入不作为运输收入,而是作为财产租赁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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