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继红; 王学锋国际航运制度变迁分析战略联盟联营体运力运价联运制约约束力强制
摘要:国际航运协议组织的具体种类在我国有不同的归纳,主要包括班轮公会、运力稳定协议、运价协商协议或运价讨论协议、联营体、战略联盟、国际航运联运集团等.这种归类存在较大的缺陷,因为运力稳定协议和运价协商协议属于同一性质,即其协议对成员不具有强制约束力.联营体与战略联盟都是经营合理化的一种形式,只是在发展程度上存在区别而已,也应该属于同一类组织(即运营协议组织).因此,我们将国际航运协议组织分为班轮公会(Liner conference or conference)、协商协议组织(Discussion Agreements)、运营协议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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