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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体制创新走民有民营企业的发展之路

作者:焦洪军民营企业深化改革建筑设计院体制创新职工发展依法经营注册建筑师造价师建筑工程

摘要:1改企建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原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成立于1956年11月,为原国家城市建设部长春民用设计院,1958年改称为吉林省建筑设计院,为国家批准的建筑工程综合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从1979年开始,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依法经营.20多年来,虽然经过一系列的内部改革,但是,企业仍然没有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职工的思想观念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的时代.国办发[1999]101号文件和吉办发[2001]25号文件下发后,原院领导班子纵观改革大局,深思熟虑,决心带领全体职工继续深化改革,坚持体制创新,走民有民营企业的发展之路.从2001年开始,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准备,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于2003年9月12日挂牌成立了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目前国内同行业较大的民有民营企业.公司现有员工405名,省级勘察设计大师12名,研究员12名,高级建筑(工程)师132名,建筑(工程)师73名,助理建筑(工程)师95名,一级注册建筑师25名,二级注册建筑师2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6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7名;注册监理工程师13名,注册造价师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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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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