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发包工程账户管理福建省施工总承包企业建设单位人工费管理制度
摘要:为规范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健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福建省人社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近日出台《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指出,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应建立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并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包括代建单位)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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