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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巧立名目 收落牌手续费

手续费商家名目消费者经营者第二款购车

摘要:李先生在长春某车行购车后办理落牌手续,商家却要收取2400元落牌手续费,否则就不给消费者办理其他手续、不能提车。李先生办理完手续提车后,觉得这钱花得“冤枉”,便询问商家落牌手续费具体花在什么服务上,但商家不予解释。经消协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落牌手续费2400元。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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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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