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梅乐 李立峰教育公平平等性原则差异性原则社会考试改革
摘要:社会考试作为一种新型的考试形式,不仅对教育制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而且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规范职业能力标准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目前,多元办考、重复设考等导致了社会考试无序竞争的局面,考试机构对考试项目的开发也滞后于岗位及职业能力的要求,这些都损害了教育公平的原则。本文从教育公平的视野,结合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工作实际,为社会考试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益的政策建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教育与考试》(CN:35-1290/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教育与考试》杂志定位为综合性理论性刊物,面向教育理论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及广大教师。立足福建,辐射全国及海外,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
省级期刊
人气 536434 评论 49
人气 400549 评论 51
人气 383443 评论 44
人气 363179 评论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