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雅风民办学校分类规范民办教育立法
摘要:《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的核心是实施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确立分类管理的法律依据。民办教育具有公共性,维护和引导民办学校的公共性发挥是民办教育立法的目标价值。公共性决定民办学校分类规范的标准,公共性差异为民办学校分类规范提供分析基础。公共性决定民办学校规范的重点,包括民办教育法的主体、民办教育法主体的权利、民办教育法主体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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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CN:11-1281/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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