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照玉; 唐伟强进出口商交单制单贸易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权利义务关系进出口贸易
摘要:目前以信用证作为贸易结算方式的仍占很大比例。从国际上看,15%的跨国贸易使用信用证结算,在我国,使用信用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占近30%。作为解释信用证业务中有关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最新版本,即UCP600,于2007年7月1日正式生效,这无疑对我国的进出口商、银行、司法、船运和保险业等将产生重大影响。对出口商来说,要想及时顺利结算货款,必须在制单和交单方面严格遵循UCP600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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