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UCP600实施后出口商制单和交单应注意的事项

作者:张照玉; 唐伟强进出口商交单制单贸易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权利义务关系进出口贸易

摘要:目前以信用证作为贸易结算方式的仍占很大比例。从国际上看,15%的跨国贸易使用信用证结算,在我国,使用信用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占近30%。作为解释信用证业务中有关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最新版本,即UCP600,于2007年7月1日正式生效,这无疑对我国的进出口商、银行、司法、船运和保险业等将产生重大影响。对出口商来说,要想及时顺利结算货款,必须在制单和交单方面严格遵循UCP600的最新规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经营与管理

《经营与管理》(CN:12-1034/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经营与管理》经济理论刊物。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总结交流经济体制改革经验,普及经济知识,传播经济信息。读者对象为经济理论研究人员、经济工作者和经济专业师生。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