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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房屋买卖骗贷款法律问题探讨——以通谋虚伪理论为视角

作者:刘富城通谋虚伪表示虚假买卖房屋骗贷

摘要:采用通谋虚伪的方式订立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银行贷款时,房屋买卖合同可能是部分无效、部分有效的合同,伪装行为因不具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非伪装部分则因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可能有效。于我国现行法,通谋虚伪之房屋买卖合同之无效部分应适用意思表示的解释规则,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不能适用《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认定通谋虚伪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我国《合同法》并未确立通谋虚伪表示无效规则;更不能求助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之无效规则,因通谋虚伪之房屋买卖合同之非伪装部分在未达到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时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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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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