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国良警察执法失范行为理论分类表现形式防治对策
摘要:失范的执法行为是指警察的执法行为在法律规制明确、具体的条件下,出于不正当的欲求,公然违反法律的规定或与法律规定相悖,漠视法律的权威,其后果是损害或破坏法律制度。失范的执法行为是现行法律制度的一种反常现象,或者是对现行法律制度的一种否定性行为,它可以表现为违反法律设定的义务性规则,也可以表现为违反法律设定的禁止性规则。失范行为的危害表现为亵渎法律,损害警察形象,导致信仰法律的缺失,使公民权利保障安全性弱化。失范行为的防治对策为:执法理念是先导,主体素质是关键,执法规范是核心,质量监控防偏离,绩效评估显实效,责任追究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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