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杨; 聂志琦民办教育监管体制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法人地位
摘要:以双重管理为基本特征的民办教育监管体制已不能适应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在监管体制、行政审批、年度检查和其他行政处罚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我国民办教育的监管,应正确认识民办教育的地位及价值,理顺双重监管体制,取消年检并加强行政执法。正在进行的教育领域一揽子修法不仅不能解决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问题,反而会给民办教育监管增加新的难题。应借助民法典起草过程中对我国法人制度的重新分类这一思路,结合捐资办学和投资办学的实践,对民办学校的法人地位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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