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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分权的限度分析

作者:张娜教育分权限度分析市场机制现实背景课程开发权力分配分权改革教育管理共同参与财政危机私人资本教育质量学校决策权家长聘任学区教师中心

摘要:一、教育分权的有关问题 教育分权是指"现实背景中的规划者决定教育中的哪些要素(如资金、聘任、课程开发)可以分权,以及把权力分配到哪个阶层(地方、学区还是地方、学校)".[1]在实行教育分权改革的国家,教育决策权正由中央一级下放到地方、学校、教师社区和家长手中.这种分权主要强调权力的多中心,即社会、政府、家长、学校共同参与教育管理;市场机制的引入,用市场机制打破官僚机制,利用私人资本解决教育财政危机,提高教育质量.欧美各国实行分权的原因主要有:教育财政困难,利用私人资本帮助国家解决教育资金问题是许多国家进行教育市场化和教育分权化的初衷;追求卓越教育,"在欧美各国,学校教育传统功能的低下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新的教育改革的重点是要恢复和改善学校教育的传统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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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发展研究

《教育发展研究》(CN:31-1772/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教育发展研究》反映中国高等教育理论研究成果,探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包括教育思想、教育规划、教育体制、教育与经济和社会的关系等方面问题。本刊涵盖各级各类教育,注重决策参考和分析,适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育、科研人员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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