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童力黑龙江省邮电支局汇款人海林县附加费收款人邮电局山东
摘要:这是一张寄自黑龙江海林县的汇款通知单,汇款至山东茌平赵官屯。根据汇款通知单上的信息得知:1989年7月10日黑龙江海林县邮局收汇50元,按彼时黑龙江省邮电局的规定,汇款在200元以下的,除汇费外,汇款人还需缴纳0.1元的地方邮件附加费,故汇款通知单背贴黑龙江省印红色壹角的附加费凭证,并用7月10日的海林县局邮戳销之;汇款通知单在7月14日由山东茌平赵宫屯邮电支局投递给收款人,7月24日赵官屯邮电支局兑付款项给收款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