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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购买邮票及邮用物品证明书"

作者:陈进权证明书邮票香港物品首日封顾客购买营业员邮政局收据准备好

摘要:在香港邮政局购买邮票或邮用物品(邮资片、首日封、信封等),可要求发给"购买邮票及邮用物品证明书",即是通常所说的"收据"。这种"证明书"大约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使用,初期的"证明书"采用油印,当然不及现在使用的证明书美观了。另外,顾客购买邮票时,如预先准备好一份清单,列出购买邮票的种类、数量及总额,也可以要求营业员在清单上盖上邮戳作为收据。现将1996年至今印制的5种不同式样"证明书"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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