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玉娟国家豁免绝对豁免相对豁免国家利益
摘要:中国内地坚持国家绝对豁免,至今没有受理过以一国为被告的案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审理“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另五人诉FG HEMISPHERE ASSOCIATES LLC”一案引发了对我国在国家豁免制度立场的思考。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是一项久已确立的国际法原则,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密切,它从绝对豁免主义走向限制豁免主义,虽然我国在特定情况下采取了灵活处理的方式,但这还不足够,应从国家利益出发,长期来看应制定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法,短期则应根据个案事先做好法律评估,事后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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